三峡库区生态环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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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库区生态环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人事管理制度

2019年07月22日 11:50 

一、实验室人员由固定人员与客座研究人员组成。固定人员包括研究人员、实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客座研究人员包括国外客座研究人员和国内客座研究人员。

二、实验室对各类人员实行全员聘任制,一年一聘,末位淘汰。实验室将在国内外公开招聘实验室各学术研究方向的学术带头人、研究人员和公共技术与服务部门的高级技术管理人员。聘任人选可以由自愿申请加入、实验室主动邀请或专家推荐并经本人同意提交申请的人员构成。

三、必须满足如下基本条件之一才能申请作为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

1.公认对实验室建设和发展有突出贡献的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老一辈学术带头人、博士生导师;

2.近三年内获得过国际或国内省部级以上学术个人成就奖或荣誉、或入选省部级以上优秀中青年人才计划者;

3.近三年内获得过国家级或省部级二等以上科研成果奖励的主要获奖人;

4.近三年内承担过或正在承担国家级面上或省部级重点以上科研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或名符其实的具体承担者(学术骨干、主要研究者);

5.近二年内在国际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或以第二作者但第一作者是其所指导的研究生的身份发表过学术研究论文的人员。

四、按照研究工作和发展的需要,由实验室主任负责组织学术委员会委员和实验室的资深学者举行评聘会议,根据人选的人品道德、学术业绩、工作能力和发展潜力择优聘任各学术研究方向的学术带头人和公共技术与服务部门的高级技术管理人员。实验室主任可根据会议评议结果和国际著名学者的推荐意见自主确定聘任人员,报批学校有关主管部门和主管校长后,与受聘人员协商签定正式聘任合同,敦促检查受聘人员来实验室有效开展工作,奖优汰劣。

五、研究人员的确定。

1、研究人员中学术带头人:由实验室主任根据学术研究方向的设置和实验室进一步发展规划的要求等情况,自主在国内外公开聘任;

2、学术骨干和其他研究人员:由学科带头人根据研究室或课题组研究工作的需要及承担课题的实际情况自主聘任,报请实验室主任审核批准;

3、客座研究人员:利用实验室开放基金、实验室访问学者基金等在实验室进行独立或合作研究的人员,利用实验室科研条件、与实验室人员一起共同承担各类科研项目的国内外研究人员, 以实验室名义申请得到国家及各部委的访问学者基金支持在实验室开展工作的访问学者,均为当然的实验室客座研究人员。客座研究人员的聘任和管理由实验室各学术方向的学术带头人或研究室、课题组负责人具体负责。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三峡库区生态环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二OO六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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