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库区生态环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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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库区生态环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服务系统及管理条例

2019年07月22日 11:46 

三峡库区生态环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是进行基础和高技术研究和培养高层次人才的重要基地,为确保科研和教学及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后勤工作必须提供系统的服务,搞好保障工作。

一、实验室设专职学术秘书,协助实验室主任处理业务管理工作。

二、实验室日常事务由办公室行政秘书协助实验室主任处理。

三、建立实验室资料室,负责实验室订阅的科技刊物,有关技术资料、设备资料等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四、成立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小组,配备设备秘书,负责设备日常维护及管理工作。

五、实验室配备复印、打字、扫描、传真、电子邮件通讯设施,由专人管理,提供系统服务。

六、实验室逐步实现管理工作的信息检索、查询、数据统计、报表等现代化管理。建立科研项目、实验室人员、经费、设备、档案、研究生等数据库子系统。

七、实验室行政办公室为本室各类活动提供后勤保障,为来室工作的客座研究人员及本室邀请来进行学术活动的专家学者提供服务。

八、实验室内的清洁卫生由实验室人员负责清理,室外过道、公共设施由专人负责清扫,每天l—2次,确保大楼内清洁卫生。大楼外环境卫生两周彻底清扫一次,全体工作人员按划分的清洁区负责,平时由大楼值班人员负责。

九、实验室行政办要确保水、电正常供应,出现故障,要及时排除,保证科研、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十、每天下班之前,各室检查关好水、电、气。下班后,由实验室大楼值班人员负责检查室内外水、电、气安全,若出现问题,及时切断水、电、气源,通知有关人员做善后处理。

三峡库区生态环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200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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